云南财经大学2023年国际语言文化学院
硕士研究生(调剂)考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依据教育部、云南省有关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文件以及《云南财经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招生名额及复试名单
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拟施行差额复试,调剂考生复试差额比例为1:2,各专业拟招生名额、复试人数以及其他调剂要求,详见下表:
专业 |
学习形式 |
拟招生名额 |
第一志愿复试人数 |
拟调剂复试人数 |
其他调剂要求 |
英语笔译 |
全日制 |
10 |
2 |
16 |
限055101(英语笔译)、055102(英语口译)、050201英语语言文学(翻译方向,需考试科目相近)调剂 |
注:若调剂考生出现初试总分相同时,采取的择优遴选规则是: 按照外国语成绩、业务科1、业务科2择优遴选。 |
调剂考生复试名单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查询或通过云南财经大学国际语言文化学院网站(网址: https://silc.ynufe.edu.cn/pub/gjwhjyxy/)查询。
二、复试形式及内容
(一)复试形式
复试采用线下复试方式,面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参加复试考生须严格按照我校疫情防控相关方案执行。复试具体安排详见第六项内容。
(二)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综合、语言应用能力、科研实践综合能力、思想政治。复试分数满分100分,复试时长一般不少于20分钟/考生。
1.专业综合测试:满分100分
重点考核专业理论知识和知识结构。
2.语言应用能力测试(含朗读给定的文字材料、视译测试等):满分100分
主要考核语言应用能力。
3.科研实践综合能力测试:满分100分
结合考生提供材料进行科研潜力和实践能力等素质考核。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1)考试时间:2023年4月12日8:30至11:30。
(2)考试方式: 线下笔试 。
(3)考试科目:
专业 |
加试科目1 |
加试科目2 |
英语笔译 |
英语语法 |
英汉/汉英笔译 |
(4)各考试科目分值:满分100分,60分及格。
5.思想政治审查
全面审查考生的政治表现、遵纪守法等内容。考生提交思想政治情况调查表,具体要求详见《云南财经大学招收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调查表》(附件4)。
三、复试准备工作
1.考生须认真阅读《云南财经大学2023年研究生招生考试线下复试考场规则》(附件1),知悉理解规则内容,并严格按规则执行。
2.考生须提前知悉本复试录取实施细则中有关复试录取的各项要求和工作安排,提前规划好个人行程,确保准时参加复试考试。
3.考生须知悉我校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并严格按要求执行,考生可凭准考证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出入校园。
4.做好复试材料准备及提交工作:考生须按以下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并确保材料真实有效,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才能参加复试。若所提供材料存在弄虚作假,一旦发现,取消复试资格,已录取的将取消录取资格。考生按下表要求准备复试提交材料,并按《云南财经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提交材料汇编》(附件2)格式要求,将所有材料编制成册。
序号 |
材料名称 |
提交材料说明 |
备注 |
1 |
个人简介 |
提交一份原件 |
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 |
2 |
复试承诺书 |
提交一份原件 |
详细见《云南财经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3) |
3 |
准考证 |
原件查验,提交一份复印件 |
准考证丢失,可登陆研招网重新下载 |
4 |
身份证 |
原件查验,提交一份复印件 |
身份证正面和反面 |
5 |
学生证 |
原件查验,提交一份复印件 |
仅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 |
6 |
学历证书 |
原件查验,提交一份复印件,非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 |
报考时,系统提示学历或学籍未通过的考生还须提供,具体提交内容如下: ①境内学历考生须提交相应的学历和学籍认证报告; ②境外学历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报告 |
7 |
学位证书 |
原件查验,提交一份复印件。若无学位证书,可不提供 |
|
8 |
大学(或大专)成绩单 |
提交一份加盖教务部门或档案管部门盖章的成绩报告单原件 |
|
9 |
思想政治情况调查表 |
提交一份原件 |
详见《云南财经大学招收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调查表》(附件4) |
10 |
就读承诺书 |
提交一份原件 |
详见《2023年云南财经大学研究生就读承诺书》(附件5) |
11 |
大学期间科研论文、毕业论文(毕业论文提纲)、各种奖励证明、资格证书等 |
原件检验,提供一份复印件。若无,可不提供 |
具体要求如下: ①获奖及荣誉:校级及以上级别奖励; ②学术成果(论文、著作、专利):仅须提供封面、目录、摘要页; ③科研项目:厅级及以上级别课题,且仅限本人主持的项目,提交封面页、研究内容页、签章页 |
12 |
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合同书 |
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合同书一式两份,提交一份原件 |
仅定向培养考生提供,其中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其定向单位须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具体信息详见云南财经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合同书详见《云南财经大学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合同书》(附件6) |
13 |
户口本 |
提交一份户口本第一页和本人信息所在复印件。身份证信息(姓名、身份证号)有变更的考生,还须提供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信息变更相关证明或有更改记录的户口本相关页面 |
以下两类考生提供: ①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 ②身份证信息(姓名、身份证号)有变更的考生 |
14 |
培养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
原件查验,提交一份复印件 |
在校硕士、博士学位考生报考需出具培养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
15 |
自学考试/网络教育考生报考承诺书 |
提交一份原件 |
仅未取得学历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的考生提供,详见《自学考试/网络教育考生报考承诺书》(附件7)。 |
16 |
自学考试考生成绩单证明 |
原件查验,提交一份复印件 |
未取得毕业证的自考考生提供 |
17 |
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成绩加分申请表 |
提交一份原件 |
根据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符合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含“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加分等),须在初试成绩公布后,国家分数线公布前,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未申请者视为自动放弃享受照顾政策。请已在规定时间内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交申请材料的考生填写,并提交《云南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成绩加分申请表》(附件8)及相应的加分证明材料 |
六、复试具体安排
(一)复试总体安排
复试专业及学习方式 |
学位类型 |
复试形式 |
批次 |
报到时间及地点 |
面试时间及地点 |
英语笔译 (全日制) |
专业 |
面试 |
调剂 考生 |
(1)2023年4月11日9:00至11:30 (2)博远楼408 |
(1)2023年4月11日13:00至22:30 (2)博远楼405(面试室) (3)博远楼403(候考室) |
(二)复试时间及具体安排
1.复试报到、缴费及资格审查:
(1)(第一批次调剂考生)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4月11日9:00至11:30
地点: 博远楼408
(2)(第二批次调剂考生)资格审查时间:待定,后续通知。
注: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以指定方式完成复试费用缴纳和复试材料的提交,逾期不缴纳费用、不提交材料、提交材料不合格或补充材料后仍然不符合要求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调剂考生英语笔译(全日制)面试安排:
(1)面试时间:2023年4月11日13:00至22:30
(2)面试地点:博远楼405
(3)候考室:博远楼403
3.同等学历加试安排:
(1)加试科目:英语语法、英汉/汉英笔译
(2)考试时间及地点:2023年4月12日8:30至11:30。
(三)复试参考书
七、复试成绩计算及相关要求
(一)复试成绩计算
1. 复试成绩满分100分,60分为及格。
2. 复试内容:语言应用能力、专业综合测试、科研实践综合能力测试。
3. 复试成绩计算
复试成绩=语言应用能力×20%+专业综合测试成绩×60%+科研实践综合能力测试成绩×20%。
4. 同等学历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各科目满分100分,60分为及格。
(二)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初试总分转化为百分制分数)×60%+复试成绩×40%。所有各项成绩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
(三)复试成绩公布
复试结束后,考生复试成绩将在各学院(中心、所)网站上公布。考生对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2日内向学院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八、拟录取及公示
(一)拟录取名单确定
1. 学院依据提前公布的各招生专业(或方向)的招生名额:
① 优先录取一志愿考生。从第一志愿(不含校内调剂考生)复试合格考生中,按总成绩择优录取。
② 若该专业(或方向)第一志愿考生全部录取后仍有招生名额剩余,则按总成绩择优拟录取复试合格的调剂考生。
若出现考生总成绩相同,则按复试成绩择优录取,若复试成绩仍相同,按照外国语成绩、业务科1、业务科2择优遴选。
2. 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的专业只按定向就业方式录取。
3. 以下情况考生不予拟录取:
(1)政治素质和思想品德考察不合格。
(2)复试成绩不及格。
(3)同等学力加试单科成绩不及格。
(二)拟录取公示
1. 体检不合格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体检报告或未按要求完成人事档案调档手续的拟录取考生取消其拟录取资格,不列入拟录取公示名单。
2. 拟录取考生名单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公示,公示时间为十个工作日。
3.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录取名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报云南省教育厅审核、录取并备案。最终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备案信息为准。
九、体检
(一)体检要求
我校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二)体检项目
1. 五官科:视力/矫正视力。
2. 外科:身高、体重、淋巴、甲状腺、脊柱。
3. 内科:血压、发育及营养情况、神经及精神、肺及呼吸道、心脏及血管、腹部器官、肝脾。
4. 心电图。
5. 化验检查:肝功、肾功、血糖测定。
6. 胸部X透视(肺结核)。
(三)体检报告提交
拟录取考生自行前往二级甲等以上(含二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检,并在学院(中心、所)规定的时间内提交近2个月内(按提交截止时间计算)的体检报告。
体检报告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4月20日 。
体检报告提交方式:扫描成PDF文档,以考生编号+姓名命名发送至邮箱zz1258@ynufe.edu.cn或者直接将体检报告纸质文档提交到国际语言文化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南院博远楼408)。
十、函调人事档案
学院(中心、所)对拟录取为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函调人事档案,具体时间和要求由学院(中心、所)另行通知。
十一、相关费用
根据物价局批准标准,相关费用收取标准:
复试费:100元/人,同等学力加试考生加收80元/人。
所有费用缴纳后概不退费,请考生谨慎缴费。
十二、违规处理
(一)复试考生应提前认真阅读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以及云南财经大学和报考学院(中心、所)发布的相关招考信息。
特别提醒: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行为;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提供**材或者其他帮助的行为;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的试题、答案的行为;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都将触犯刑法。
(二)对在考试过程中,违反诚信、规范应试相关规定者,无论何时,一经发现,将取消考试成绩或录取资格,触犯法律的,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并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三)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四)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复试过程中禁止录音、录像和录屏。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以任何形式录制、复制或传播与我校复试相关的内容。复试过程中,所有涉考人员应当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对复试过程和内容保密。
十三、监督
(一)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招生考试工作进行监督并受理考生投诉,各培养单位纪委书记(纪委委员)参与监督工作。考生如发现招生过程中存在违纪行为,可在4月30日前向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投诉。
(二)投诉方式
电话:0871-65114879
邮箱:yncjdxjw_jsc@sina.com
十四、咨询渠道
学院(中心、所)成立招生工作小组,负责本单位复试期间各项具体工作的组织实施。
联系部门: 国际语言文化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胡老师
联系电话: 0871-65023188
联系邮箱: zz1258@ynufe.edu.cn
辅助联系平台:复试QQ群596294557
QQ群仅接受收到复试通知的考生实名加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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