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国际语言文化学院学生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做好我院学生突发事件的防范和处理工作,确保处置突发、紧急事件应急工作高效有序进行,保护师生、学校的合法权益,维护学校与学院的安全和稳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及我院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学校的政治稳定和秩序稳定,认真做好预防和有效处理好校园突发事件工作,同时妥善做好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把不稳定的事故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及时、高效、稳妥地处理突发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害、损失和不利影响,维护学校的安全稳定,保护学生的切身利益,促进和谐校园建设。
二、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组织到位,责任明确;反应快速,有效处置;政治坚定,确保稳定。
三、组织机构
经学院党委委员会研究决定成立国际语言文化学院学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如下:
组 长: 李 敏 (电话:13888049886)
副组长: 张 波 (电话:15987100018)
刘代容 (电话:13888087197)
成 员: 王 芳 (电话:13888921829)
车晓昱 (电话:15287184274)
全为民 (电话:13888815660)
以及班主任:蔡岩广 张欣 柏曦 马骞 王春林 吴秀慧
苏柳杨 刘思文 苏姣 陈艳清 岳淑芳 黄珊珊 马婧
吕亚军 李萍 陈树峰
国际语言文化学院学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1、了解和掌握学生突发事件的情况,控制局面,阻止事态扩大和恶化,并研究突发事件处理的具体策略和措施;
2、组织、指挥和调动各方面力量处理突发事件,并及时将重大恶性突发事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3、密切配合医疗、疾控、公安等机构对事故的处理;
4、负责事件的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
5、总结事件经验教训,提出整改措施。
四、学生突发事件的范围
(一)突发政治事件:包括“法轮功”等邪教组织和敌对势力策划的非法聚集、反动宣传、策反等活动、宣传国家分裂、民族对立等有悖国家法律、政策的活动;在校园举行的传教、非法聚会、游行示威、未经批准的跨校区较大规模的学生群体性活动。
(二)突发群体性事件:包括由于内部原因和社会因素引发的学生群体性上访、集体罢餐、罢课、群体起哄、聚众闹事等。
(三)突发治安事件:涉及学生的严重暴力犯罪案件,包括聚众斗殴、重大盗窃、投毒、吸毒贩毒、纵火、传销活动以及学生意外死亡、自杀、走失等治安事件;交通事故等安全事故。
(四)突发自然灾害事件:包括地震、水灾、火灾等可能造成学生群死群伤,影响学生正常学习和生活的自然灾害。
(五)传染病事件:校园内发生的群体流行性疾病,在学生中存在的具有重大传染性的因素和病例。
(六)心理安全事件:包括学生中因疾病、贫困、成绩、感情等因素引发的各种心理异常情况。
(七)其他突发紧急事件。
五、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程序
(一)学生非正常聚集事件处置措施:
(1)发生学生非正常聚集事件后,应立即报告学院主管领导和学生处、保卫处、学校校办;
(2)立即组织人力控制现场,疏散人群、制止事态扩大;
(3)作好正面宣传说服劝阻工作,理顺情绪,化解矛盾;
(4)现场宣传有关法规政策和纪律要求,讲清道理,及时果断地解决合理要求所涉及的相关问题;
(5)调查事件原因,对涉及违法违纪和煽动闹事、带头组织的有关责任者予以严肃查处。
(二)群体性事件或个体重大突发事件处置措施:
(1)学院接到报告后,应立即派人赶到现场控制局面,及时向学校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汇报,并积极服从和协助学校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所指派的领导及工作人员的现场指挥、处理工作;
(2)若发生打架斗殴事件,应及时报告学校保卫处、相关班主任或辅导员,由保卫处迅速控制局面、平息事态,并及时将双方有关人员带离现场,劝散无关人员,班主任或辅导员获悉情况后,应立即向学院分管领导汇报,并尽量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
(3)若发生学生自杀、自残、自虐性事件,知情人员除立即实施救治外,还应及时将情况报告班主任或辅导员。特殊严重事件要进行及时救护,报警并保护现场;班主任或辅导员获悉情况后,应立即向学院分管领导汇报,并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组织人员及时将伤员送至医院;学院应当即将情况报告学校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并及时将情况通知学生家长,做好家长来校的接待和安抚工作;学院应急工作小组应积极配合学校学生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及有关职能部门开展调查,必要时应配合公安机关做好情况不明案件的侦查工作。
(三)学生食物中毒和传染病事件处置措施:
(1)学院学生若发现情况后应以最快速度将中毒人员和传染病患者就近送往校医院救治,并立即报告学院主管领导和学生处、保卫处、学校校办;
(2)学院将安排相关人员负责陪护,无关人员未经批准不得到医疗单位探视,以免影响治疗工作。
(3)稳定师生情绪,根据学校的统一安排,召开学生骨干会议,通报有关情况,确保稳定,并做好预防工作。
(4)事故发生后,学院应急工作小组要注意维护正常的学习秩序和工作秩序,做好伤患者本人及家长的思想工作;
(四)自然灾害事件处置措施:
(1)学院要迅速组织人员疏散和逃生,原则是“先救人,后救物”,并立即报告上级有关部门;
(2)在确保人员安全的情况下,通知学校保卫处,由保卫处迅速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现场救助;
六、其它突发事件
根据国家和学校的有关规定,按照统一安排和有关部门要求进行处理。
凡有新闻媒体要求采访我校学生突发事件的,必须经过学生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同意。未经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接受采访,以避免报道失实。
对学生突发事件的知情报告是全校师生的责任和义务。对重大的学生突发事件迟报、漏报、瞒报、虚报的,对获悉学生突发事件发生而未及时到位进行处理的,学院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国际语言文化学院
二〇一七年九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