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语言文化学院团学管理制度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5-11-16
 
 
 
国际语言文化学院团学管理制度
 
 
 
 
 
 
 
 
国际语言文化学院团委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
 
目 录
 
 
 
 
 
 
 
 

一、总则
    1.为进一步加强学生会组织建设和干部管理,改进干部作风,提高干部素质,增强学生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制定本《细则》。
    2.本《细则》由学生会主席团负责解释,必要时可以吸纳各部部长参与。
二、例会制度
1.主席团是学生会的核心,主持学生会的常规工作,负责制定新学期学生会的工作计划及安排有关事宜。
2.每周召开一次例会,主席团及各部门负责人每次活动结束后总结学生会工作情况
3.各部将各部例会时间上交主席团并按各自制定的例会时间定时召开例会
4.主席团负责督促和监督学生会各部工作的实施和完成情况。
5、学生会各部在活动安排之前应向主席团递交活动筹备表,并由主席团审议通过方可举行活动。活动完成之后,向主席团递交工作总结,主席团对其进行评议。
6.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例会或活动者必须严格履行请假手续。
7.无故缺席者(含请假无效者)一次扣除考核分2分。
8.例会无故缺席三次劝其退出学生会。
9.例会由主席主持,主席因故不能出席,由副主席主持。
10.例会实行签到制。
 
分层级(部门例会,学生干部例会、全体大会)主席团负责存档
(一)、部门例会
1.请假应由请假者本人向部长请假。
2.请假必须经部长同意后方为有效。
3.部长必须向主席团请假,主席团同意后方为有效。
4.请假次数由各部长统一做好记录并向主席团汇报情况。
(二)、学生会全体大会
1、请假应由请假者本人向部长请假,再由部长代请假者向主席团请假,主席团同意方为有效
2.部长必须向主席团请假,主席团同意后方为有效。
3.请假次数由各部长统一做好记录并向主席团汇报情况。
4.主席团必须向团委老师请假,团委老师同意后方为有效。
注:请假情况向主席团汇报,由主席团存档。
()、学生干部例会
1.学生干部必须向主席团请假,由主席团上报团委老师,团委老师同意方为有效。
2.主席团直接向团委老师请假,团委老师批准方为有效。
 
     为充分提高学生会活动经费的利用率,促使全体学生会成员形成节俭,高效的优良作风,使活动经费落到实处,学生会特出台此项管理制度。
1.团学活动所有财务由团委书记实施责任制管理。
2.学生会活动经费实施专人管理,严格审批。所得开支,均需有详细的说明和充足的理由并作详细记录。买的东西必须有收据才能报销。
4.办公室内所有公共财务个人不得私自带出。如需借用,需填写借用申请表,经批准后方可借用,谁借出谁负责收回,并在三日内归还。如有丢失或损坏,需按损坏程度原价赔偿。
5.每学期末,学生会主席团联合各部部长共同清理一次学生会财物,过期损毁的物品选择维修或舍弃,并在新学期购置学生会用品。
1.为促使学生会干部在学院的直接领导和正确指引下,更好的发挥桥梁纽带作用,特制定此制度。
2.下列情况之一者,由院学生会主席团研究决定免除其职务。
1)触犯国家法令或受校、院行政纪律处分者。
2)拒不接受组织分配的工作任务或因主观不努力给学生会、班级工作造成较大损失者。
3)在工作中,受院团委院学生会及上级有关主管单位领导及教师屡次严肃批评,拒不改正者。
4)在院系召开的有关会议中无故三次缺席者。
3.其它情况由学生会主席团提出建议,报院团委审议批准给予其相应的纪律处分。
1.学生会组织文化活动应结合学院实际和学生专业,以“校园文化活动是大学生学习的第二课堂”为目的组织校园文化活动。
2.活动内容积极健康符合学院文化建设,满足学生需要。
3.各部组织活动要以应同学之趣,针对现实生活为宗旨,积极举办各种活动。
4.各项校园文化活动要重质量、重品味、求创新、有突破。
5.学生会在举行活动前一星期必须向团委申请,团委批准后方可举办。
6.获得批准的活动应认真做好活动策划表。
7.活动举行时实行签到制,每位成员必须在活动开始前15分钟到场或按照活动组织者规定的时间到场,因特殊情况不能出席者必须严格履行请假手续。
8.活动正式举行前一天相关工作安排到位。
9.活动结束相关部门应将工作计划、工作总结交于办公室,文件由主席团负责存档保管。
七、学生会值班制度
1 .凡学生会成员应按排定的值日表自觉进行卫生值日。值日内容包括扫地、拖地、擦桌子等。
2.每次值日后应在值日日志上作好记录,以便查证。
3. 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值日,应与他人提前调换,并在记录中说明原因。
4.不论任何原因,不按时值日者,即取消评优资格。
5 .非本周值日同学,在学生会工作学习后,应自觉进行清理,将学生会打扫干净,如发现工作垃圾残留后,将由该同学负责一周的清扫工作。
6.值班时间内,值班人员不能擅自离开岗位,有事必须履行请假手续。
7. 学生会财产一律由学生会办公室统一管理,任何人不能私自动用,需借出者经办公室主任同意后方可借出。借出物品应认真登记,写清借条。
8. 值日人员负责接待来访人员,遇到重要事件及时向系领导汇报。
9.值日人员认真填写值日日志。
1.为进一步加强系学生会的组织建设和干部管理,改进干部作风,提高干部素质,增强学生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2.本《细则》由学生会主席团负责解释必要时可吸纳各部部长参与。
3.本《细则》采用扣分制(百分制)和加分制。
 (一)例会
1.每周例会实行签到制。
2.因病因事不能出席者必须严格履行请假手续,请假手续参照学生会制度细则有关规定。
3.无故缺席含请假无效者首次扣10分, 第二次扣15分,第三次予以辞退,并向学生所在班级和全系通报。
4.例会迟到者首次扣5分,第二次口10分,第三次扣15分,理会迟到三次以上者予以辞退,并向学生所在班级和全系通报。
5.例会设置迟到席。
6.例会主持、发言、汇报、商谈等方面的质量纳入考评、考评为中者扣5分,差者扣10分,并予以警告,不良表现两次者予以辞退,并向学生所在班级和全系通报。
(二)值班
1.如需调班,当班者必须提前自行与他人协调安排好,并告之部长,由部长向主席团汇报。
2.迟到、早退或值班期间擅自离岗者经抽查核实,首次扣10分,第二次扣15分,第三次以上含三次即予以辞退,并向学生所在班级和全系通报。
3.无故不值班必须做好值班记录并签名,同时及时处理相关业务或相关人员转达,转达时间不能超过当晚1130
转达时必须转达到本人,无故不转达或转达不到位者每次扣5分, 如因特殊情况无法转达, 转达人应根据情况主动完成该工作。
(三)、各项活动
1.活动实行签到制,每位成员必须在活动开始前30分钟到场或按照活动组织者规定的时间到场。
2.因病因事不能出席者必须严格履行请假手续,请假手续参照物理系学生会制度细则有关规定。
3.无故缺席含请假无效者 首次扣10分,第二次扣15分,迟到三次以上者予以辞退,并向学生所在班级和全系通报。
4.迟到首次扣5分,第二次扣10分,第三次扣15分,迟到三次以上者予以辞退,并向学生所在班级和全院通报。
5.凡能够主动帮助其他部门解决困难,提出好的建议者,视具体情况 ,可加10分。
6.活动表现从团结协作,负责敬业,积极主动等方面综合考虑,中者扣5分,差者扣10分并予以警告。
(四)、补充说明
1.本细则分值每两个月汇总公布一次。
2.加分制与扣分制相互独立,互不干涉,即加分值不记入总分。
3.每三个月为每位干部汇总总得分,总分为60分以下者,即予以辞退并向学生所在班级和全院通报69分者予以警告。
4.任何一个部门开会外联部成员必须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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