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语言文化学院留学生请销假办理程序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6-03-10
 
1、留学生请假需按统一格式填写请假审批表。
2、留学生请假审批权限:
1)留学生请假二天内(含二天)由班主任批准;
2)三到七天(含七天)由留学生所在专业学院和国际语言文化学院批准;
3)八天到十五天(含十五天)由留学生所在专业学院和国际语言文化学院审批,报国际学生教育管理中心备案;
4)请假三周(含三周)以上,学生应办理休学手续。
3、请假审批表按审批权限审批后交相关部门留存、备案。
4、班主任须填写留学生假满销假或延期返校的详细情况,然后交国际语言文化学院国际学生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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