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大学严格责任考核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贯彻落实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4-11-24
 
文章来源:教育部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制度。东南大学认真落实三委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全面构建学校反腐倡廉责任体系,严格责任考核与追究,以党风廉政建设的新成效推动学校各项事业新发展。
 
一、强化责任意识,构建反腐倡廉责任体系
学校按照三委部《意见》的规定和要求,不断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进一步明确责任,全面构建反腐倡廉责任体系。一是加强教育,不断强化责任意识。坚持开展主题教育,每年举办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月,围绕主题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活动。坚持开展廉政谈话,增强领导干部责任意识。新任中层干部上岗前,分管校领导与其进行廉政谈话,明确责任制以及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有关要求。坚持创新教育机制,推行机关新任处级领导干部到纪检监察部门挂职锻炼制度,增强干部廉洁自律意识、责任意识以及对学校纪检监察工作的了解和支持。自2006年该制度实施以来,已有组织、财务等部门的9名新任处级干部到纪委挂职。二是细化分解,构建反腐倡廉责任体系。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落实“一岗双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抓好责任分解和落实,构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反腐倡廉建设责任体系。每年对反腐倡廉重点工作进行分解,明确学校领导、职能部门和院系的责任。学校中层以上党政负责人全部签订了“廉政承诺书”。
 
二、落实责任考核,确保责任制实施到位
学校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考核评价范围,通过全面、严格的考核,提升领导干部执行意识。一是做好年度考核。校、院系领导班子及成员在年度工作总结时,要进行责任制落实情况的自查,填写测评表,并交纪委备案。二是做好重点考核。在治理“小金库”和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等专项工作中,根据实际情况重点考核部分单位领导班子及成员责任制落实及履职情况,考核结果进入领导干部廉政档案。三是做好巡视检查。2009年,以院系行政领导班子换届为契机,对院系开展责任制巡视检查。在院系自查的基础上,由校领导带队巡视检查。通过述职述廉、群众测评、个别谈话、民主生活会等方式,深入了解和检查院系责任制落实情况,及时发现问题,进一步推动工作。四是突出对中层正职领导干部的考核。每两年一次,在院系等基层单位与校机关之间对中层正职领导干部履职情况进行互评,有效促进了领导干部在抓好业务工作的同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
 
三、严格责任追究,坚持从严治党
学校从严肃纪律、强化责任追究着手,促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深入落实。根据责任追究的有关规定,在处理违纪违法问题的过程中,既严肃追究当事人的相关责任,同时对符合责任追究规定的,也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领导责任。在责任追究的落实过程中,坚持做到两点:一是校党政旗帜鲜明、坚决支持执纪部门严肃执纪。纪检、组织、人事等部门敢于碰硬,协同作战,坚持纪律面前人人平等,决不姑息迁就。二是在严肃惩处的同时,注重做好思想说服工作。由分管校领导与被追究对象谈话,帮助其认识问题的根源,从中吸取教训,提高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近三年来,对22起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行为、34人次实施了责任追究,其中有3人次受到纪律处分、1人次受到组织处理、12人次受到通报批评、18人次被诫勉谈话或被责令做出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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